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2461964174593076156..comments2022-04-07T14:30:44.504+08:00Comments on 怪談日報: 意味怖:父親的復仇真實之道http://www.blogger.com/profile/06378014161107959858noreply@blogger.comBlogger7125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69527406309168386362015-09-12T15:35:32.325+08:002015-09-12T15:35:32.325+08:00不找個人來凍凍看大概永遠是個問號不找個人來凍凍看大概永遠是個問號真實之道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37801416110795985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7042153927649325972015-09-11T03:03:47.108+08:002015-09-11T03:03:47.108+08:00但在那之前肉體會不會先被星球爆炸所毀,
這我就不知道了,究竟沒有肉體人還能不能算活著呢?
如果失去肉...但在那之前肉體會不會先被星球爆炸所毀,<br />這我就不知道了,究竟沒有肉體人還能不能算活著呢?<br />如果失去肉體還不算死亡,那上面那則留言,<br />永凍是否會失去意識也是個問號。HK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114942017711207688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1042243277958429512015-09-11T03:01:39.673+08:002015-09-11T03:01:39.673+08:00永生真的事一件很可怕的事啊,
但如果地球毀滅,肉體雖然不會死亡,但會受宇宙零下的溫度而凍結,
從此停...永生真的事一件很可怕的事啊,<br />但如果地球毀滅,肉體雖然不會死亡,但會受宇宙零下的溫度而凍結,<br />從此停止思考陷入永眠,這點倒是品質保證。HK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11149420177112076887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36144200087586922402015-09-06T11:19:04.965+08:002015-09-06T11:19:04.965+08:00 另外,剛才找機會重看了一次本來的故事-
父親似乎在兇手被逮捕的時候說了句「終於抓到人了」
這句... 另外,剛才找機會重看了一次本來的故事-<br /> 父親似乎在兇手被逮捕的時候說了句「終於抓到人了」<br /> 這句話被原作者解釋為孩子其實是父親殺死的<br /> 父親為了隱瞞事實把凶器和證物摘贓嫁禍給隔壁的鄰居<br /> 至於為什麼要讓他復活?是為了再一次體驗那最初的感動…<br /><br />「先放他一馬,讓他繼續漫無目的地用不可能使用的身分逃亡著<br /> 所有的人也會認為這個狡猾傢伙必須再死一次,沒有容身之所<br /> 然後把他抓起來用和孩子一樣的死法殺死他,給予完全的絕望<br /> 人家看到兇手的屍體也會認為是個報應,這正是完美的犯罪啊」<br /><br /> 那個沒人性的我的朋友看到這個結局,露出了充滿愉悅感的微笑<br /> 聽完這句毛骨悚然的話的我,則是接下來的幾天之內都睡不好…<br /><br /> 為什麼、為什麼你要讓我看到這個結局?<br /> 要是我以後真的看不到明天的太陽那該怎麼辦啊…<br /><br /> 談談第二個故事,由於我有把故事內文拿去餵孤狗的無聊習慣<br /> 可以了解其他人怎麼評論我朋友寫出來的故事,給他建議改進<br /> 結果發現《惡魔的報酬》居然被對岸的同學,用程式漫畫化了<br /><br /> http://baozoumanhua.com/articles/5640688<br /><br /> 我朋友聽到這件事從驚恐轉為興奮,雖然這的確是他最喜歡的故事<br /> 但是看到自己寫的廢文被重新製作成另一個次元的作品,頗有新意<br /><br />「會頭皮發癢的殘體字倒無所謂,但是居然連口誤錯字和無意義贅詞<br /> 都完全複製貼上,真是個不像話的作者…做東西也要專業一點好嗎<br /> 再說了,居然糟蹋了這麼個獨特的故事…這應該判處死刑啊死刑!」<br /><br /> 雖然激動的說這種苛薄話,但我非常清楚-其實他比任何人都高興<br /> 畢竟這傢伙就是「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老實的做出反應」的怪人<br /> 對,他很高興又臉紅著把圖片另存起來,當作自己那滿意的收藏了<br /> <br /> 哪天一定得去和作出圖片的作者道個謝,順便提出改進的地方吧<br /><br /> 強迫症和妄想症氣質?其實沒什麼啦,被一個奇怪的傢伙給纏上<br /> 傳染這些奇怪的風氣,一直說著想殺人又殺不死人的沒種玩笑話<br /> 我就是這樣的人…還要感謝您這麼容許我那些無意義的苦水呢~<br /><br /> 不過話說回來,倒是真的很想知道會不會有人像我們說這麼多呢<br /> 說來慚愧我跟我朋友雖然在網路上互相扶持久了,但卻一直以為<br /> 跟我們交談的同學,其實是面對著自己所不知道的自己的另一面<br /> 所以我都會先行致意的接受對方的想法,然後再說出自己的看法<br /> 讓討論引導至和平的情況,這大概是我身為一個讀者最想做事吧<br /><br /> 不過我還是認為,我那個朋友到死都不會改變自己的想法就是了<br /> 以後除非和故事主題有相關,我會盡量克制不提朋友的豐功偉業<br /> 也真的很感謝真實桑能夠接受我們的想法,我一定會繼續努力的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63940721041825620132015-09-04T17:33:09.328+08:002015-09-04T17:33:09.328+08:00您(我擅自假定"匿名"者都是同一個人)的回應都很精彩,帶著強迫症和妄想症氣質,讀...您(我擅自假定"匿名"者都是同一個人)的回應都很精彩,帶著強迫症和妄想症氣質,讀之總令我心生走在刀鋒的悚然之感,頗有樂趣。<br /><br />您的感謝不敢當,我才要感謝您的時常分享,<br />請千萬暢所欲言無妨。真實之道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378014161107959858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66979906710361762092015-09-04T14:09:25.116+08:002015-09-04T14:09:25.116+08:00來談談第二則故事吧
因為不是主題,所以真實桑只是簡單帶過
但是因為我的朋友有把這個故事重新改編
所以...來談談第二則故事吧<br />因為不是主題,所以真實桑只是簡單帶過<br />但是因為我的朋友有把這個故事重新改編<br />所以我的印象很深刻<br />對我朋友而言更是個相當特別的存在<br /><br />他看到這個劇情流下眼淚,愛上了故事<br />而且馬上回憶起一個雖然結果完全相反<br />但是立場完全一模一樣的曾看過的題材<br />就是《地獄少女》第十三話「煉獄少女」<br /><br />劇情是主角老婆被最好的朋友強姦<br />老婆不堪其辱又無法面對主角自殺<br />家破人亡的主角打不過帶槍的朋友<br />因此找了惡魔訂下契約來完成復仇<br />契約的報酬是死後靈魂要交給惡魔<br />主角背負無法洗清罪惡活了五十年<br />他用許多方法轉移心情可是都沒用<br />只能靜靜的等待生命結束的那一天<br />最後畫出惡魔的樣子微笑的下地獄<br /><br />「對已經完成復仇的人而言,永遠的活著是最嚴苛的折磨,因為人生已經沒有意義,父親大概一直在等惡魔帶他去地獄,與家人重逢的那一天吧,但這終究是不可能的」<br /><br />他所改寫的故事《惡魔的契約》<br />就是用這樣的心情以及旁觀角度寫成<br />真實桑也有同樣的想法嗎<br /><br />不知不覺說太多了,希望沒有造成困擾<br />兩個故事都很有趣,真的很感謝您的分享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006151640879399142.post-37398821450800168802015-09-04T13:18:05.115+08:002015-09-04T13:18:05.115+08:00讓人最痛苦的死法是什麼?
是把半死不活的人救活再多殺幾次
死刑最有趣的地方就在這裡。
看著我朋友和...讓人最痛苦的死法是什麼?<br />是把半死不活的人救活再多殺幾次<br />死刑最有趣的地方就在這裡。<br /><br />看著我朋友和藹的說這句話,真是不寒而慄<br /><br />不過我能理解他的想法—<br />讓兇手活過來再殺一次,讓人真躍躍欲試<br /><br />當然嘍,前提是要能有辦法完全掌握他的生命<br />不然被兇手反撲逆轉就糟糕了<br /><br />回到故事吧,他真的能相信惡魔<br />有著能把他的孩子重新鍊成的魔力嗎<br />也許已經是血淋淋並且長滿蟲的行屍走肉<br />或者是只能聽到聲音的能量聚合物<br />甚至跟本就是藉著孩子形象重生的惡魔<br /><br />人類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有著無限的可能性<br />就算他的孩子死了,他也會永遠記住他的孩子<br />但他如果一定要藉由復仇,來完成人生的使命<br />就算惡魔大贈送,讓孩子活過來也不會開心的<br /><br />或許讓惡魔把孩子復活的唯一好處就是<br />可以讓他有機會,為生命中最重要的親人流淚<br />不會出現忘恩負義,因而下地獄的悲慘結果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