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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8日

意味怖:超額居住


獨居的公寓最近要更新消防設備。

施工時間我得上班,
所以請房東直接讓工人進來裝設。

施工結束當天,
我回到家,桌上放著一張房東的便條:


「真是的,合約上明明說只住一個人,
開門進來時卻發現你有其他房客。
超額居住是不行的唷!      房東。」



我是不是該搬家了?

解答見此:請反白


那人是...?

譯者隨筆:

日本的租賃關係和台灣非常不同。

台灣的情況下,
房東和房客看對眼了就能相安無事,
房租按時繳,房東通常不會機機歪歪。

日本的房東地位比台灣高很多,
一約通常兩年起跳,房客不能說走就走。
除了高額規費之外、眾多規範更是說一不二,
房客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比較起來在台灣租屋還是比較有尊嚴的。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或是直接收看漫畫【聖哥傳】亦可。

延伸閱讀:

日本住宿須知

其他怪談

原文見此:
[意味怖]火災報知機&俺は、ニートだ。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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